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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大秦:自曝穿越,主打一个坦诚 > 第792章 巍巍中华,来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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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2章 巍巍中华,来之不易

“黄头奴在杂胡那里并不稀罕,与百姓家中豢养的牲畜一般无二。”

“若非路远又严寒难耐,还有匈奴阻隔,弟子非得多攻破几个鬼方部落,献个千把人给师父慢慢享用。”

蒙甘说起这些话来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怜悯之心。

杂胡都可以把鬼方人当牲畜使唤,秦人更应甚之!

“是该多捉些回来。”

“今后有机会的。”

陈庆颔首赞同。

他心里很清楚,此鬼方非彼鬼方。

最早的鬼方人是西方迁徙来的白色人种。

鬼,即异种。

与蛮、夷、戎、狄一样,都是蔑称。

夏朝之时,华夏民族统治的疆域面积不过一百万平方公里左右。

而鬼方人从西而来,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找到了一块温暖湿润的平原安营扎寨,即后世的晋南平原。

此时双方相安无事,互相仅仅进行了试探性的接触,争端也相当有限。

数百年过后,鬼方人繁衍生息,再加上吸收了周边的一些部落、原住民,逐渐兴盛。

而华夏民族也进入了殷商时期,国力日益强大。

人口多了,对土地和资源的需求势必不断增长,冲突由此产生。

鬼方时常袭扰殷商边境,终于惹怒了武丁王。

因此才有了‘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鬼方大败,俘虏被沦为奴隶,下场凄惨至极。

等到周武王起兵伐纣时,召集诸侯盟津会师。

残存的鬼方部落为了报仇雪恨,积极参与其中。

首领因为作战骁勇,屡立战功,还在论功行赏时被封为鬼侯,可谓焕发了第二春。

问题来了,鬼方曾经栖身的土地早就被殷商占据,经过数百年的开发变成了适宜耕种的农田。

即使立下再大的战功,想要回以前的土地,可能吗?

周武王站稳脚跟后,很快与鬼方翻脸。

因为彼为‘异种’的缘故,大小诸侯全部站在周天子这边。

鬼方人几无还手之力,差点被灭族。

侥幸存活下来的一部分窜逃千里,一直跑到了贝加尔湖附近才得以喘息。

这就是蒙甘口中‘鬼方国’的来历。

而陈庆眼前的六个小洋马,属于斯拉夫人种,源头来自于高加索地区。

同样是白色人种,故此也被视为鬼方人。

“师父,您是说她们很值钱?”

“弟子也曾想过此事。”

“杂胡并不罕见,纯正的鬼方人却少。”

“物以稀为贵,弟子觉得在大秦这里,一个怎么也能卖上一百金币。”

蒙甘摩挲着下巴上浓密的胡须,思索着说道。

“当下确实值得。”

“不过若是见得多了,也无甚稀奇之处。”

“约莫能换个三五匹马吧。”

陈庆给出了一个公允的价格。

白奴贸易要远远早于黑奴贸易。

古罗马时期,原始、落后、野蛮的斯拉夫人就成了他们的捕捉对象,将其当作奴隶役使。

维京海盗兴起时,斯拉夫女奴同样是上等的战利品,被北欧蛮子大量贩卖到东罗马帝国。

蒙古崛起时,斯拉夫人在他们帐下为奴,姿色出众的女人全部成了蒙古贵族的玩物。

后来克里米亚半岛上的鞑靼人接过这项历史任务,并且将捕奴、贩奴事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

在其职业生涯中,总共将数百万斯拉夫奴隶贩卖到了奥斯曼帝国以及欧罗巴地区。

上千年的时间里,斯拉夫民族被你来我往的异族统治奴役。

以至于在欧罗巴人的固有印象中,斯拉夫简直变成了奴隶的代名词。

slave,奴隶。Slav,斯拉夫。

“才三五匹马呀?”

“那弟子岂不是白白奔走了数千里?”

蒙甘大失所望,熄了以此发家致富的心思。

“不少了。”

“杂胡中也许多相貌相似者,你卖得贵了谁花那个冤枉钱?”

陈庆师徒两个一边饮酒一边对着小洋马评头论足。

这是一个特殊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匈奴的强大部族占据了稍微温暖,更适宜生存的草原。

杂胡退居其次,与极北之地的鬼方毗邻。

因为气候环境更为恶劣,土地承载力有限,难以形成大的聚落,因此经常被人多势众的匈奴大族欺压。

鬼方人是食物链的底层,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杂胡’产生。

陈庆忽然想起一件事。

月氏人的自我认知中,好像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蛮夷。

在他们心目中,月氏虽逊于秦国,却也远胜落后、野蛮的真蛮夷。

关外的匈奴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吧?

离秦国越近,接触到的先进文化、器物、制度也就越多。

在崇尚强者的草原部族中,黑发黑眼黄皮肤被视为强大种族的象征。

而杂胡、鬼方人,则成了被他们鄙夷唾弃的对象。

“师父,您好像心不在焉?”

“莫非弟子献上的礼物您不满意?”

“既然如此,那便就地发卖了!”

“换些酒钱,弟子陪您不醉不休。”

蒙甘郁闷地说道。

“并非如此。”

陈庆摆了摆手。

他只是……有些不习惯。

或者说当下的所见所闻与前世的认知发生了强烈的冲突,脑子有点乱。

“把她们留着吧。”

“等以后养熟了,说不定还能充作译者。”

“为师可记得你夸下海口,要献个千把人给我享用呢。”

“有人居中传译,教导得快一些。”

陈庆拍了拍他的肩头,淡淡地说道。

华夏文明此时是东亚当之无愧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没有我们挡住白色人种的入侵,如今这片土地早就变得乌烟瘴气。

巍巍中华,来之不易!

“诶!”

“弟子绝不食言,说一千之数,就是一千!”

“只是……”

蒙甘犹犹豫豫,似有难言之隐。

陈庆还没来得及问,包房的门被轻轻推开。

一阵香风袭来。

夜莺明艳照人,娇滴滴地嗔道:“侯爷您过来怎么也不与我说一声,若是怠慢了您,奴婢可吃罪不起。”

“怪不得呢。”

“侯爷又有了心头好,还是塞外胡种呢。”

她撇了撇嘴,眼眸中的冷意吓得小洋马不停地往后退。

“好端端吓唬她们做什么。”

“你才是本侯的心头好,过来坐,陪我饮几杯。”

陈庆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奴婢遵命。”

夜莺迈着婀娜多姿的步伐来到他的身边,缓缓跪坐下来。

蒙甘知道二人之间肯定有一腿,埋着头夹菜喝酒,视若不见。

“你家统领呢?”

“今天本侯给弟子接风洗尘,让他也来凑个热闹。”

陈庆探出头,喝完对方递过来的酒水,随口发问。

夜莺噗嗤一笑:“别说我家统领不在,就算真在此处,见了你也要躲着。”

陈庆好奇地问:“他躲我干什么?”

夜莺指了指酒案,戏谑地说:“您在醉香楼赊欠的账款越积越多,却从未偿还。”

“统领心中早有埋怨,哪还有心思和您饮酒?”

陈庆缓缓点头:“这样啊……”

“那本侯今天就一并还了。”

他迅速伸出手,从夜莺的深衣下摆探了进去。

“侯爷。”

夜莺惊慌失色,下意识朝蒙甘的方向望了一眼。

还没来得及推拒,猛地蹙眉发出痛呼。

陈庆的右手藏在袖子里,偷偷拈住了什么,微微一笑示意让她安心。

“师父,醉香楼的厨子手艺真不错。”

蒙甘眼观鼻鼻观心,只顾着吃喝,对外界不闻不问。

“是吗?”

“为师也尝尝。”

陈庆大袖一拂,抓起筷子。

“哎呀!”

“这是什么?”

他故作惊诧地嚷了起来。

“盘中居然有一撮毛发!”

“夜莺,醉香楼便是这般待客的?”

“今天不给本侯把账目抹了,这事不算完!”

蒙甘疑惑地探头张望,被夜莺抢先一步把菜肴抢了过去。

“侯爷,你……”

夜莺紧咬着下唇,又羞又气,脸蛋涨得通红。

怪不得连赵统领都要躲着你,世间哪有这般厚颜无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