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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英从旁边找了一根棍子,递给赵文松,自己又找了一根,和赵文松一起击打野猪。

好在这只野猪个头不大,几下就被他们干趴下了,赵文松趁机爬上了陷阱。

他的左手臂被野猪咬伤了一块,右脚脚腕被野猪咬破流出了血。

不过,这两处都没有大碍。

除了手臂和脚腕,还有一处也被野猪咬了,也不知道野猪为什么那么喜欢拱他的裤裆,他那里都不管用了,还要拱他,什么癖好啊!

也正是他那里不管用了,野猪再拱也对他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了,就是有些疼。

他看着陷坑里被打倒的野猪,想要背回去,好长时间没开晕了,想起香喷喷的野猪肉,他就馋的流口水,又怕自己一个人背不动,于是看向了李红英。

李红英一心挂念着宝贝,连对野猪肉都垂涎不起来了,不待赵文松开口就拒绝了。

“文松哥,我很累了,想赶紧下山休息,我先走了。”

她说完也不等赵文松有什么意见没有,径直一个人下山了。

赵文松守在原地不肯离去,这里只有他自己,费力的野猪弄下山还要分给别人,倒不如他自己把野猪弄死,烤了吃了得了。

只是不巧的是,他在烤野猪肉的时候,正巧被山上的村民发现了。

他连一口野猪肉也没有吃到嘴里,就被村民押下了山,还未烤熟的野猪肉也被村民抬走了。

村民押着他去见了大队长,按照规定,山上的野猪等大型猎物属于集体财物,他私吞集体财物,必须受到惩罚。

大队长罚他不能分猪肉,还要去村里猪圈挑三个月的猪粪。

至于他身上的伤,没有人管,也没有人问。

赵文松被抓,并且被罚挑大粪的事,很快就被李红英知道了。

她悠悠叹了口气,这个同伴也指望不上了,只能靠自己了。

然而,她前几天运气有多好,这回运气就有多背,才上山不久,就遇到了野猪,还是一大一小的母子俩。

野猪妈妈护崽护的厉害,一看到她,不管她会不会捉自己的崽子,野猪都认为她要偷自己的崽子,哼都没哼一声,就朝她发起了攻击。

前有刘爱国,后有赵文松,都被野猪咬过,她听到野猪两个字都发憷了,这家伙直接要被野猪攻击的,吓得她也不敢往前走了,直接往下山的路跑去。

野猪妈妈因为带着小野猪,没怎么追她,她算是侥幸躲过了一劫。

慌里慌张地逃下山,中间还因为跑得太快摔了一跤,浑身散了架的疼。

她来到山脚下,坐在田地边上休息了一下。

寻宝的这些天太过惊心动魄了,除了刘爱国被野猪咬伤了那次,这两天赵文松和她接连被野猪咬伤。

今天那头野猪因为带着猪崽放过了她,加上她刚上山,没有深入大山里面,有逃出来的机会。

如果到了深山里在遇到了战斗力凶悍的野猪,她是不是就要挂了。

她想想都觉得异常可怕。

加上一直没有找到鸡血石项链的踪迹,每天心存希望的上山,然后拖着疲惫的身子失望的空手而归,反反复复的折腾,使她觉得身心俱疲。

过度的疲惫和恐惧心理的作祟,使她又开始怀疑起了庄菲菲。

那个女人是不是真的在骗她,故意戏弄她。

是她导致庄菲菲失去了空间和物资,庄菲菲一定非常恨她,所以,就利用这个机会耍她,庄菲菲很可能盼着她能死在深山里呢。

“庄菲菲,你个狠毒的女人,敢耍我,我不会放过你。”

她满身怒气的站起身,准备去找庄菲菲算账。

今天大队里的全体社员和知青都去大队部领了一小块猪肉,有知情的人爆出这野猪是赵文松在山上打的,他想独自烤着吃的时候被上山的村民发现了,抬了下来。

出了大队部,江满月孙甜甜和洛静妍一块回去,大喇叭江满月又开始广播自己所知道的新闻信息了。

“哎哟,听说昨天赵知青抓野猪还受了伤呢。可谁让他想私吞公家财物呢,这回一口野猪肉没吃上,还要被罚去猪圈挑三个月的猪粪。呵呵,这可比偷鸡不成蚀把米还冤呢。”

孙甜甜道:“看他平时瘦瘦弱弱,没什么力气的样子,居然还敢独自上山去抓野猪,也是他运气好,要换只个头大的野猪,他别说烤野猪吃野猪肉了,只怕野猪要把他给吃了呢。”

江满月撇撇嘴,“我说这个赵文松天天往外跑去干什么,原来是去抓野猪了。”她突然想到了李红英:“哎呀,静妍,你猜我那天看到谁了,我看到刘爱国的媳妇去找他,他说他跟刘爱国的媳妇是同乡。

也不知道他们那回说了些什么,从那天之后,赵文松天天吃过早饭就没影儿了。我现在才知道,他是偷偷摸摸上山抓野猪去了。

他就是那种人,之前因为上工农兵大学的事勾搭赖春草,一直藏着掖着,到了赖支书倒台,咱们才知道了。这回又悄悄干坏事,结果被野猪咬了,还要被罚挑猪粪,哈哈,做坏事想不留名都难啊。”

洛静妍之前听说了刘爱国因为帮李红英找鸡血石项链受伤的事,难道赵文松也是为了给李红英找东西才天天上山。

李红英为了得到鸡血石项链也算无所不用其极了,把成了太监的旧情人都用上了。

李红英付出那么多,至今仍一无所获,不知道她还能能坚持多久。

江满月发现洛静妍若有所思,“静妍,你在想什么?”

“哦,我在想赵文松去挑猪粪的时候,看到猪圈里的猪也会偷偷烤来吃。不过,我觉得他应该没那个胆儿。”

“哈哈哈哈,他肯定没那个胆儿,他要是敢烤猪圈里的猪,社员们能把他架起来烤了。”江满月笑着道。

“就是把他烤了也没人吃,多难吃啊。”孙甜甜一副嫌弃样儿。

“当猪肉都没人吃,太脏了。”

……

今天庄菲菲也领到了一小块野猪肉,自从过上了这里普通人的生活,她倒变得中规中矩了。

因为要跟身边的人相处,她变得随和了许多,见到村里其他人再也不会摆出一副目中无人的姿态了。

人嘛,就应该审时度势,适应环境,自己已经没那个嚣张的资本了,安静下来,回归大众更好。

不过,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她即使没了空间和物资,野心还是存在的。

不能利用空间和物资的外挂把自己变成人上人,就利用自己的其他条件来改变。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着还年轻,有很多人都比不上的青春和美貌,有令男人垂涎渴望的资本,这些完全可以成为她上位的工具。

想要得到更多,金钱和地位,别人羡慕的眼光和追捧,无非勾搭上一个有本事的男人罢了。

她现在周围缺少这种人,她要抓住一切能抓住的机会,努力再为自己铺开一条康庄大道。

憧憬完这些,肚子的饥饿又把她拉回了现实。

没办法,她现在先苟着吧,总有一天她还是要出人头地的。

她拿着猪肉去了厨房,好多天没吃肉了,准备中午煮肉吃。

她正在切肉,突然,从外面进来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