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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魂穿七九发家致富 > 第14章 宋飞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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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住的屋子,点起马灯,把灯芯拨亮一点,村里虽然拉了电,但是大多数时候是停电状态,没办法。先拿出从刘院长那借的,关于中药的书,这是最先需要看的。

一页页翻看,里面介绍了各种常见草药,和一些比较珍贵的草药图片,形状特性介绍,还有生长环境,以及采摘和晾晒的注意事项,很快就发现了,上次刘院长说的金线莲,这种草药宋飞是见过的,前世被炒的价格简直飞上了天,好一点的,能炒到几千上万。这个年代也就十块钱一斤的样子。

金线莲,也叫金线兰,村里都叫它金丝草,因为它叶子上,布满了很多金丝一样的脉络,喜欢生长在阴湿的环境,忌阳光直射,忌干燥,喜疏松、透气、排水和保水性能好的土壤。宋飞认真的看着书。

主产区是南方一些省份,他们这里,也只有一些树木较多的山上才有,还好这里山上有很多竹林,在竹林和其他树交界的地方,宋飞见过这种金丝草,只是没太留意多少。

过几天要上山去找找看,这个和找金银花就不一样了,这东西喜欢在灌木或者大树下面,一眼看去不明显。

宋飞听到外面二姐叫他吃饭的声音,今天吃冬瓜炖鸡,还在锅里贴了饼子,饼子是白面掺了玉米面的,宋飞一张饼一碗菜下肚,就看到二姐在那撑得摸着肚子直哼哼,这样的伙食对二姐来说已经算难得的美味。

饭后和老爹说了要再让三爷爷帮忙编竹筐的事,自己要出门溜达一下,消消食,顺着门前的小河往上走,慢慢远离了村里的灯火,宋飞找了个石头坐下。

听着小河哗哗的流水声,慢慢想起前世的家,其实这些天,宋飞之所以这么卖力的干这干那,赚钱只是一方面,他只有通过不停折腾,才能不去想女儿,想老婆。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

自己来到了这个年代,那她们身边的宋飞应该已经也不在了吧。女儿该多伤心,那时候女儿最粘自己,搞得他老婆一直说给她自己生了个敌人。

宋飞一边想着,一边已经泪流满面,眼泪随着小河尽情流淌着。“再见了,我亲爱的人,希望你们能过得好。我在这边很好,有一群不善言辞,却很关心我的家人,我会努力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看宋飞这么久没回家,老爸出来找自己,还离着老远,宋飞就高声答应了一声,他不想让老宋看到自己流泪,没法解释。

就这样老宋前面走着,宋飞后面远远跟着,到自己门口才发现,母亲也刚从门口转身进去。父母的爱,不管哪个年代,无声而又伟大。

大姐心细,看着宋飞回屋的身影,总觉得刚刚自家小弟不大对劲,好像有一股哀伤的情绪,她说不清,就是感觉好难过,老四这些天的变化,她都看在眼里,看着弟弟一天到晚,忙这忙那,她心疼,但是不会表达。

宋飞进屋就躺在自己小床上睡了,既然已经无法回去,那就好好过自己现在的一生吧,连另一个宋飞的一起,这一世,宋飞决定不再出去颠沛流离,上一世的自己早早就离开家,离开父母,一年也不一定能回老家一次,亏欠父母太多。

不知不觉睡着了,这一夜睡的很差,一夜的梦,梦里,一会回到那个辅导自己女儿写作业的时候,一会又回到了父母身边,帮他们干活,帮他们做饭,一声声喊着妈……

第二天,宋飞是被大姐叫醒的,大姐说,叫他的时候他枕头都是湿的,宋飞说那是晚上热,出的汗。看着自家小弟背着筐出门,想起刚刚小弟红红的不敢看自己的眼睛,这小子到底有什么心事?她想不通。

村里人的早饭,一般不是起来就吃的,都是趁早上凉快,先去地里干一波农活,差不多八九点钟,再回家吃早饭,宋飞先是跑到自己下套子的地方,依然没有收获,收拾心情找了一片金银花开的旺的地方,开始采摘。

现在凉快,宋飞经过这些天的适应,摘起花来速度已经不输给大姐他们,不一会就摘了满满一筐,今天他要去更深一点的山里,去找找金线莲,看现在能不能找到。

直接放下竹筐,找了一根拇指粗的树枝,这次不是为了抽打野草,而是为了一会扒开枯叶,找金线莲准备的。不知道那些叶子下面,有没有蝎子、蜘蛛、蛇啥的,小心点好。随着深入,宋飞感觉山上已经凉爽了一些。

一片竹林和灌木交错的地方,宋飞停下脚步,用树枝扒拉着树下的杂草枯叶,不一会就发现,一根已经两片叶子的小草,小草的叶子成卵形,上面蜘蛛网一样的一层金丝,虽然金丝还不太明显,但是宋飞很确定这就是金线莲。

于是激动的宋飞继续往里找,越是泥土潮湿松软的地方这种草越多,再过个一段时间应该就能挖了,宋飞总算放下心来,金银花花期过后,刚好能接上。

背着一筐金银花回到家里,刚好吃饭,饭桌上大姐一直偷瞄自家小弟,居然看到这家伙和二妹斗嘴斗的不亦乐乎,摇摇头,不再去关注。

由于现在几乎全家出动,院子里晾晒的金银花,一天就铺了半个院子。看来以后大哥要辛苦了,一天一趟,还不一定能运完,宋飞瞄着自家三哥,三哥被宋飞看的莫名一哆嗦,感觉被小弟盯上准没好事。

果然,第二天,当大哥用自行车驮走四个大麻袋后,还有两麻袋干花放在那,宋飞凑到三哥身边说“三哥,等大哥回来,你再跑一趟呗,两麻袋也不重”,果然,宋老三的感觉应验了。

在宋飞一句“你自行车骑得比大哥溜”的威胁下,三哥败下阵来,答应了。宋援朝还是有那么点小滑头的嘛。

当傍晚时,宋飞再次来到下套子的地方时,眼睛一亮,终于有了收获,而且一下还是两只,就看到相隔不远的两个套子上,分别套着一只大野兔。

宋飞开心的从框里抽出一根麻绳,把两只兔子绑好,这跟麻绳已经准备好几天了,总算派上了用场。

宋飞提着两只兔子到家时,二姐欢呼一声跑过来,“哇,野兔子,小四你在哪弄的?”不等宋飞回答,接过兔子奔厨房去了,这小丫头,比宋飞嘴还馋,她可没有“兔兔那么可爱,不能吃兔兔”的想法。

两只兔子被炖进了锅里,一小时后,在二姐催促下,老妈终于掀开锅盖,一股肉香扑鼻而来,两只兔子,加上一些青椒,豆角,炖了一大锅。

宋飞也迫不及待盛了一碗,这野兔肉说不上难吃,但是也绝对算不上好吃,比鸡肉柴很多,就算大锅炖了一小时,也不是那么烂,吃了几块后,见二姐啃得香,于是就把自己碗里的肉都挑给她。

杨秀芹看到,想把她碗里的肉给宋飞,宋飞忙摆手,说自己喜欢吃豆角。说真的,里面的豆角比兔肉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