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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真实罪案录 > 第159章 “恶魔”养成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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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监狱的第一天,郑斗英就初战告捷。

要按以往的规矩,新人进来,都会被“教育”一番,要是谁不服的,就“修理”上一阵,打一顿那是家常便饭。

其他的诸如半夜被尿滋醒,往床上泼水不让睡觉,也都是常有的事。

基本上每个新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一直要持续到下一个新人进来,这种折磨才会结束。

郑斗英第一天进来,就有了一人之下,其他人之上的地位,的确不简单。

不过对于他来说,监舍里这种争斗,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只想平静的坐完六个月的牢,然后回到家里,回到哥哥身边。

在他心里,家才是他最眷恋的地方。

既然没人敢欺负他了,他也不再对其他人抱有敌意。这还省去了他不少麻烦。

当然,监舍里每个人都对他感到好奇。

包括牢头。

所以在彼此混熟了之后,牢头就忍不住又问起来,

“你到底是犯什么事进来的呀?是不是……”

牢头做了一个杀人的动作。

在监舍里,杀人犯的地位一般都比较高,毕竟这类人都是亡命徒。心狠手辣。

郑斗英这回也没有抵触,他淡淡的回了一句:

“盗窃。”

“啊?只是盗窃?”

在牢头看来,这人身上不背个几条人命,都对不起他的狠劲。

没想到,他居然只是犯了盗窃罪。

牢头摇摇头:

“不像,我看人可是很准的,像你这种,肯定做过大案。”

郑斗英笑了一声:

“那你这回可是看走眼了,我6个月之后就出去了。”

牢头还是不信眼前这个人只是区区一个毛贼。

毛贼在监舍中的地位仅高于最底层的强奸犯,是大家都看不起的一类。

这类人不仅极度自私,还胆小怕事。

一般这类犯人进来之后,都只会谄媚巴结,哪会像他这么硬气。

牢头不死心:

“那是之前做过大案进来过?”

郑斗英没有再回答。

他没有必要跟这个牢头推心置腹。

6个月后,他们就撒油那拉了。

虽然很多犯人在监狱中也会结交朋友,但郑斗英不需要。

他有哥哥就够了。

不过不得不说,牢头看人的本事,还真不是盖的。

他猜的没错,这确实不是郑斗英第一次坐牢。

早在1987年,他就进来过。

那一次,他被判了12年。而罪名就是杀人。

那次他杀的,是一名巡逻警察。

1987年的6月7日,郑斗英在水营区遇上了一名巡警。

当时,这名巡警只是例行公事对他进行了盘问。

但郑斗英却表现的很慌张,回答问题也躲躲闪闪。

他这种反应,当然引起了巡警的疑心。

巡警就想把他带回警局去调查。

一听说要把自己带走,郑斗英撒腿就跑,结果巡警更加确定他有事,就在后面狂追。

没一会,郑斗英就跑进了一条小巷。

谁知这是一条死胡同。

郑斗英无路可逃。

而巡警也已经逼近了他。

没有退路的他毅然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小刀,对着这名巡警狠狠刺了过去。

郑斗英下手又狠又准,他精准的刺中了巡警的要害,一刀毙命。

杀死巡警后,他不仅没有害怕,反而觉得畅快。

似乎把长年压抑在内心的愤恨全部发泄了出来。

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随后赶来的几名巡警把他逮了个正着。

原来,被他刺死的那名巡警在追捕他的时候,已经用对讲机通知了附近的同事。

只顾着逃跑的郑斗英压根没注意到这个举动。

这一次来了3名巡警,郑斗英根本对付不了,也逃不掉。

他只能束手就擒。

而他杀人的行为,6只眼睛也全都看到了。

他也无从抵赖。

不过,杀人的事实他无法否认,但是情节的轻重,他还是可以为自己辩驳一下的。

郑斗英谎称当时因为害怕,所以情绪比较激动,他只是拿着刀胡乱挥了几下,没想到会刺死对方。

法官也相信了他,念在他是初犯,最后判了他5年刑期。

本来这事已经被他蒙混过去。

谁想到,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指证他在同年的5月30日,曾用小刀捅伤了自己。

这让警方大感意外。

于是马上进行了核实。

一查之下,果然如此。

就在5月30号,郑斗英曾经潜入釜山南区广安洞的一所小学进行盗窃。

当时有一个班级正在上体育课。他在学校溜达的时候发现这个教室里空无一人。

而班主任的包就放在教室的讲台上。

这顺手牵羊的好事,郑斗英可不会错过。于是他走进教室拿走了班主任的包。

谁知,他刚走出教室,迎面就碰上了正好路过的教导主任。

教导主任一看是个生面孔,还鬼鬼祟祟的。

又看他手上拿着一个女式包,立马就意识到,这是个贼。

他马上上前夺包,并高声喊叫抓贼。

郑斗英怕他的喊声会引来更多的人,于是迅速摸出小刀直接就抹了教导主任的脖子。

教导主任没喊出第二声就倒下了。郑斗英也乘机逃脱。

幸运的是,当时的喊声惊动了隔壁班上课的几位老师,他们马上出来查看。

虽然郑斗英已经跑了,但教导主任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最后总算捡回了一条命。

苏醒后的教导主任马上跟警方描述了罪犯的样貌。

警方也加大了巡逻。

郑斗英遇到的那名巡逻警,正是因为这件事情才盘问他的。

所以郑斗英根本就是始作俑者。

法院在获知新的案情之后,立马对他进行了重审。

最后以杀人,伤人,盗窃罪数罪并罚,判了他12年。

入狱之后,郑斗英很后悔。

不过,他并不是后悔自己犯罪。

而是认为自己下手太轻了,让教导主任活了下来。

不然,他就可以少坐7年牢。

从1987年入狱算起,12年刑期,正常出狱时间是1999年。

所以他原本应该还在狱中。

他坐牢的时候,这牢头都不知道在哪凉快呢。

要论辈分,郑斗英还算得上他的祖师爷。

不过 ,由于表现良好,他被提前一年释放,于1998年的6月20日出狱。

谁知仅隔了3个月,他又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