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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原神之不负柱石 > 第44章 人,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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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后,胡闹提出今晚由他来守夜,申鹤摇头拒绝了。

“我不需要睡觉,打坐时也能感受到周围,师弟你想睡觉的话就睡吧。”

“……抱歉,师姐我忘了。”

下了山,胡闹对于两人的身份忘得格外的快,仔细想想,除了需要补充精神力的时候,两人根本不需要睡觉。

平时在山上,也是用打坐修行代替睡觉,这怎么一下山,就开始犯傻了呢。

看着申鹤又开始打坐修行,胡闹心中感叹,同时把没看完的日记又拿了出来。

他觉得故事差不多该要结束了,今晚肯定能看完!

【9月15日,晴

久违的回到家,还是璃月的水土最适合我,连续几天的好天气都让我有些恍惚。

回家之后把在枫丹的所见所闻告诉父亲和大哥后,他们果然立刻拍板决定和枫丹开通贸易,那些矿物也得到了珠宝商和铁匠的追捧,只不过他们好像为了这种矿物到底该做成珠宝还是武器争了起来。

嘿嘿,这次谁也不能说我是不务正业了,父亲和大哥也对我刮目相看,就连过几天的拍卖会都打算让我代表商会出席了。】

这一整页,原主写的那叫一个春风得意,胡闹看着看着嘴角也不由的勾了起来。

【9月17日,晴

明天就要去拍卖会了,据说这一次对方还准备一件十分珍贵的压轴物品,好像是一只仙兽!

这可是我第一次代表商会,在璃月各大名流面前亮相,绝对不能给家里丢脸,哎呀,这么想着,都有些睡不着觉了!】

仙兽?

看到这里,胡闹不由瘪了瘪嘴,真正的仙兽怎么可能被拍卖啊,估计又是为了搏个噱头,不知从哪找了一只金黄色的鲤鱼或者白色的鹿吧。

那样颜色特殊的动物虽然稀有,但跟“仙”可扯不上一丁点的关系,不然,你当仙人都是死的啊。

说起来,璃月对仙人的态度还真一直挺复杂的,虽然总体上来说都是崇敬有加,但每次有仙兽祥瑞什么的要卖,也总会吸引一大批人。

有时候真搞不懂,他们究竟是尊敬仙人,还是尊敬仙人的力量,所以才会对仙人崇敬有加,对仙兽趋之若鹜。

摇了摇头,胡闹翻开了下一页,只是这一页,却和他想象中的内容大不一样。

【该死的,虹方那混蛋做了什么,仙兽,怎么可能会是马琳小姐!】

这一段,不仅没有时间,就连笔迹也十分凌乱,透露出来的内容却让胡闹下意识呼吸一滞。

马琳,他在前面看过这个名字,好像是,那位美露莘?!

等等,一个大胆的猜测逐渐在胡闹脑袋里形成,他直接把日记翻到第一页重新开始看。

从第一次出现虹方这个人开始看!

“一个赌徒,为了一次机会赌上全部身家,还带着价值不菲的玉器来到异国他乡,在发现东西卖不出去后,怎么可能,那么轻易放弃……”

胡闹喃喃自语着,他是个聪明的孩子,阅历虽然不多,但也算是见识不凡。

所以他想到了一种可能,一种让他不太敢继续看下去的可能。

……

【他*的,畜生!那个畜生,他怎么能,他怎么敢!该死的,岩王爷啊,我到底做了什么啊!!!】

这张纸,有很多褶皱,胡闹抚摸着那些时间也无法抚平的痕迹,仿佛能感受到当时原主的心情。

他继续翻开下一页

【郎中已经来看过了,我把马琳小姐买下来的举动是对的,虽然舌头没法恢复,但马琳小姐是会写字的,只要让她写下虹方的罪证,我就能这个该死的畜生】

胡闹读到这里,发现后面忽然被大片的墨迹涂抹了,很多字都看不清了,只有最后一段还算清晰。

【我无法接受,为什么,虹方那个畜生,他骗了马琳小姐,甚至还割掉了她的舌头,把她当做无法说话的仙兽卖掉,她怎么还相信那个畜生是有苦衷的!

那个畜生,怎么配得到这样善良的美露莘的爱!】

下一页

【就算马琳小姐不愿意,我也要用我的方式帮她讨回公道,法律无法制裁虹方,那就让我的家丁来,是我做主带着马琳小姐回来,这是我必须承担的责任,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把您遭遇的,全数奉还给那个畜生。】

下一页

【该死的!该死的!这个畜生跑了!他一开始就是这个打算!他带着全部身家又跑回来枫丹,这个该死的畜生!

马琳小姐终于接受了现实,但她说出了让我更加汗毛耸立的事,虹方曾诱骗她写了很多,邀请美露莘朋友来璃月玩的信,这个畜生,他到底想干嘛!】

下一页

【岩王帝君在上啊,我究竟干了什么,今天,父亲突然来问我,黑市里最近热销的仙兽,和我之前买的是不是同一种族……】

这里,日记被撕烂了好几页,胡闹只能不断往后翻

【呵呵,虹方,那个畜生,他居然敢,他居然敢当着所有人的面,光明正大的做人口买卖!

可为什么,为什么不管是父亲还是大哥,没人愿意相信我说的话,美露莘不是野兽,不是可爱的宠物,她们也是人,她们也会说话啊!

……也是,毕竟他们见到的,全都是被割了舌头,只能呜呜喊叫的美露莘,我尝试了去报官,可我该怎么说,说美露莘是人,这话就和说丘丘人是人一样可笑。

就连那两个家伙,他们居然也被虹方用钱收买,我们明明都见过美露莘们善良热情的一面啊!】

到这里,日记有了大片的空白,只有最下面用很深的笔触写了一段话。

【这是我的错,我是一切的帮凶,我不能就这样看着,我要去自首,我要去,告御状。】

这段话写的很平静,却让胡闹心中一惊,在整个璃月,唯一称得上御状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表岩王帝君。

知道为何,璃月很少见到欺辱之事吗,那是因为在这个契约之国,神明与人类有着一份无论贫贱荣辱皆平等的契约。

人类以命为因,神明报之以果。

如果遇到了足以让你不顾性命也要揭发的案情,如果受到了比死亡更难以接受的痛苦,那就在玉京台焚起三支永生香吧。

旁人或许不知,但胡闹知道,永生香是只有送仙典仪上才会用到的香。

点起这种香,还是在玉京台上,就好似在说,我的心中,岩王帝君已死。

而一旦有人这么做了,岩王帝君便会遵循契约回应他,给予他探查一切,平复冤屈的力量。

将神的伟力,借与凡人,这就是岩王帝君。

但凡是皆有代价,一旦帝君回应,彻查四方,最终如是诬告,诬告者死,若是真有冤屈但只是皮毛小事,两者皆死。

泱泱璃月,数千年来,有记载的御状一共就那么十几次,除去新设立时,一些妄图蒙蔽帝君的小人与把神明当做小吏驱使的蠢货,每一次出现,都是改变璃月的大事。

也正是自那以后,璃月吏治总体清廉,商人也大体保留着良心,庶民手中,也一直有了一道可以用自己的性命为代价的杀手锏。

那么这件事的结果呢?

胡闹急切的往后翻了翻,却只找到了大片大片的空白,没了?!

一时之间,一口郁气仿佛堵在他的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

“以今推古,你应当是成了吧……”

放下日记,胡闹看着眼前的火堆自言自语了一句,说实话,他没想到这个故事的结局居然会是这样。

人心难测,这就是人心难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