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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 第7章 一样的工作,不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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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样的工作,不一样的待遇

“通达市西平区人民法院今天就刘告三诉二龙村村委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开庭审理。我是本案的审判员,我叫江伟。现在宣讲法庭记录……”

刘老三的案件最终还是走上了法庭。对于这样的一个案件,通达市西昌区只是安排了简易程序审理,指派了一名审判员独立审判。而江伟在开庭的时候,突然发现法庭上已经坐满了旁听人员。就连院子里也都是站满了人。

江伟知道,这个案子可能不像是表面那么简单。他马上向院里汇报,要知道法院最怕的就是这种群体性案件。人就是这样,本来一个人不敢做的事情,人一多胆子马上就大了,什么都敢做,什么都不计后果了。

而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最重要的工作是什么?有的人会说是判决。这么说是对的。判决是一个案件的结果,当然是最重要的工作。但是如果是有经验的法官,他会告诉你审判工作最为重要的是控制庭审的局面。

一个案件有一个好的结果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如果你连结果都还没有来得及出来,案件就审不下去了,那就是更为困难的局面了。法官是庭审秩序的掌控者。当法官面对不遵守庭审纪律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证人、旁听人员等等,他是可以使用一些手段的。法院还专门配置了法警,听从法官的指令。

问题是,如果不遵守庭审纪律的是一个人或是几个人,你还好办。要是你遇到上百人不遵守庭审纪律,或者是更多的人,你怎么办?

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情况,在极端情况下,法官可以采取严厉的措施,如逮捕那些严重干扰庭审秩序的人。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是一个大的事件了。

法官需要确保庭审秩序得到维护,同时也尽可能避免引起更大的冲突和混乱。当出现可能对庭审形成影响的因素时,要及时汇报。

西平区法院立刻把所有法警集中起来。作为一个基层法院,这种时刻并不多。整个西平区法院从上到下都是紧张起来。

“小江,这个案子现在调给别人已经是不可能了。你好好审,遇到问题不要着急,如果庭审进行不下去,就暂时休庭,尽量不要与旁听人员产生冲突。”领导再三嘱咐。

“下面由原告宣讲起诉状。”江伟说道。

“民事起诉状,原告……”起诉状由郑平宣读。内容非常简单,就是介绍了刘老三的整个受伤经过。

“被告宣读答辩状。”

“被告没有答辩意见,只是想说明一点。原告的确是在为被告工作期间受伤。但原告的伤情未能在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原告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不否认对原告的责任问题。被告只是需要明确,在法律上如何向原告承担责任。”二龙村的代理人是副主任李毛。李毛跟刘老三的关系非常好,村委会指派李毛代表出庭,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表明态度,那就是不会为刘老三的待遇问题设置太多的障碍。

“法律上的责任?”江伟算是听明白了。原被告这是在处理工伤待遇上遇到了制度上的难题,所以来找法院解决。可是法院如何解决呢。

“因为工作受伤,当然是工伤。可是现行制度中,强调了主体问题,把两委选举人员的工伤问题排除到了工伤保险之外。那么走侵权责任?似乎也不合适,此类损失最突出的法律属性是职务性,而非侵权性质。”江伟感觉自己一下子也到了一个难以抉择的地步。虽然他现在不担心,出现集体性事件。但又出了新的问题,那就是两委选举人员的工伤问题,在法律上的出路在哪里。很明显,现行制度下并没有这个出路。

法庭对事实的调查进展得非常顺利,因为对于案件事实,各方均无异议。接下来到了举证阶段。

“下面由原告举证。”江伟说道。

“原告提交的第一份证据,是原告的委任书。以证明原告经过村民选举,担任二龙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被告没有异议。”

“原告提交的第二份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于让马鹏故意伤害案的立案文书,还有情况说明。证明马鹏对原告实施伤害的事实。”

“被告没有异议。”这一事实本就在庭审调查过涉及,当时双方就有共识。因此,李毛的表态众人没有意外。

“接下来,原告提交一份证明,可以证明村民马鹏没有赔偿能力。”

“被告没有异议。”

“原告如果马鹏没有赔偿能力,那么也就是说他的生活困难。那为什么要取消他的低保?”江伟忽然问道。其实这是一个关键问题。马鹏打人固然不对,但如果其正当权益被剥夺,那么就证明原告本身也是存在过错的。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过错分担,这是侵权责任与工伤责任的最大区别。如果是侵权责任的话,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各自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工伤责任就不一样了。除非劳动者是故意自伤致残,又或者劳动者本身有重大过错,否则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工伤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对劳动者有所倾斜。

“审判长,情况是这样的。马鹏家的生活条件是不算好。可是要达到低保的标准,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举个例子,低保是吃不上饭的话,马鹏家还是可以维持生活需要的。但是,让他拿出钱来赔偿,那马鹏也是不具备这个能力的。”郑平解释道。

“是这么回事呀。原告继续举证。”江伟说道,有一个好的代理人,有的时候可以省去法官不少精力。江伟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有郑平在这里,一些法律问题,甚至可以减少释法环节。

“接下来原告申请证人马鹏出庭。”郑平说道。

“马鹏在哪里,有没有在庭旁听。”江伟问道。按照规定,证人作证前是不能旁听庭审的。这是避免庭审影响证人证言。

“证人在庭外等候,没有旁听。”

“好,让证人进来吧。”江伟对郑平的答复非常满意。

“证人你叫什么名字?”江伟看了证人席的马鹏。

“我叫马鹏。”

“说说你的情况。”

“我叫马鹏,是二龙村的村民。”

“是你把刘老三打伤的?”

“是的。”

“你为什么打他呀?”

“起因是我跟邻居赵六的争议,主要是土地界限的问题。刘老三代表村里进行调解。本来村里刚刚取消了我的低保,我就有些意见。那天又喝了点酒,结果一冲动,就把他给打了。”

“那你对你打人的行为是怎么认识的?”

“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其实这些年村里对我还是不错的。他们知道我家里生活困难,平时没少往我这跑。我当时也是冲动了,在这里我向刘主任道歉。”马鹏现在是真知道错了。不只是因为行为本身,更是因为他要面对严重的法律后果。按照马鹏的想法,这次刘老三还不对自己紧追不舍。

谁也没有想到,刘老三主动给自己写了谅解书。公安机关告诉马鹏,有了这份谅解书,他不被追究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也让马鹏更加不好意思了。

当然,这次刘老三的官司打赢,马鹏也会为此受益。因为如果是村委会承担全部责任,那也就意味着马鹏可以不再向刘老三赔偿。所以不论从哪个方面,马鹏都要为刘老三打赢这个官司出力。

“下面原被分别向证人提问,发表意见。”

“马鹏,你现在是否有能力对原告进行赔偿。”郑平问道。

“没有。我的情况,村里人都是知道的。原本我家就困难。这些年在村里的扶持下,生活是有了些改观。但也就维持个温饱而已。”马鹏的父母多病,家里生活困难。这是现实情况。这些年老人去世,负担是轻了些,可是外债还没有还清。所以说,没有赔偿能力,也算是实话实说。

“审判长,原告没有问题了。”

“被告没有问题。”

江伟也算看明白了,这次诉讼跟以往是不一样的。以往诉讼,原被告彼此是对立的,双方存在一定利益上的争夺。现在这个情况就不一样了,原被告这是合伙在到法院给法官出题来了。不过,这种法律漏洞,不找法院,又有什么好去处呢。只有通过司法实践,来逐步寻找更好的解决,才是唯一的道路。

“下面进入辩论阶段。首先由原告方发表意见,然后是被告。”

“尊敬的审判长,原告是被告的工作人员。他与其他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虽然他是被选举的人员,不是聘任人员,但二者在工作上并无本质区别。”

“法律应当保持对每一个人的公平,也应当在符合常理的标准下进行适用。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原告没有得到其他同志一样的待遇,尽管他并无过错,尽管他在工作中也勤勉尽责。”郑平说的话,让庭上所有人听着都频频点头。

法庭里的所有人,可能并不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对于法律也可能多数是一知半解。然而,他们都懂得一个道理,那就是法律应当符合道德的要求。哪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如果法律的适用,不能为多数人所理解,那么这不是法律的错误,而是法律人在适用上的错误。

“工伤的这条路走不通了。或者说,我们甚至没有找到变通的办法。我们只能找到人民法院寻找帮助。然而,我们也知道,评定工伤的权力归属于人社部门。即使是人民法院,也要尊重法律对权力的分配。”

法律对工伤评定有着专门的规定,由人社部门负责。很明显,就算是法院,也不能突破法律对于权力的配置。而人社部门对于工作的理解,专注于劳动关系。这让很多类似性质的工伤,无法享受待遇。这是制度上的问题,也是需要改变的问题。

“原告身为二龙村村委会主任,在为全村村民的利益而履行村主任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伤害,应当认定村委会是原告职务行为的受益人。根据《民法典侵权编》《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这一刻,郑平提出了自己的法律依据。虽然使用侵权责任编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此时此刻,他已经无法找到更好的办法了。

“根据法律规定,二龙村村委会应当在相应的范围对原告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告因勤勉履职,而受到职业伤害,更应得到合理的待遇。故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郑平的代理词发表完毕,内心却是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次无奈的选择,如果可以,他并不想以这种方式推进这个案件。可惜,他没有选择。

“被告请发表意见。”

“谢谢审判长。本来我是不想说什么的。这件事情毕竟都是我们村里内部的事情,现在闹到了法庭上,我真的是没有什么说的。但刚刚原告代理人说的话,让我深有感触,那我就说上两句。”李毛这次没有再走过场,他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与刘主任的情况差不多,不同的是,他是村主任,我是副主任。从性质上,我们都是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一直以来,我们都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大家都是工作,在位一天,就为大家服务一天。直到刘主任出了这次事以后,我才认识到有些事情还真不是这样。”

“村委会的工作还是很繁重的。不仅要处理村内的日常事务,还要负责各种政策宣传、组织文化活动、调解村民纠纷等。需要时刻关注村民的需求和意见,积极解决各种问题,确保村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