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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武侠修真 > 都说了,别让精神病修仙 > 第31章 读书人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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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夜小天的读书变得惬意起来,不为别的,教书先生换了。

小婵了一本正经的担任了讲习的重任,学生就他和妖姬二人,一旦心累了,小婵还会很贴心的沏茶倒水,伺候茶点,按摩捶背什么的。

笑容甜美的小婵,当先生可有趣多了,要不是妖姬在,夜小天都要YY一段师生恋了。

当时姜雅找到小婵,后者是怎么都不答应的,她认为自己是个贱民,怎敢以污浊之身教导公子大才。只不过被姜雅一顿忽悠,也不知道拿了什么好处,就同意了来教夜小天读书。

小婵的所作所为,原本是姜雅与小婵的口头协定,姜雅以己度人,相信小婵的为人不会泄密。奈何小婵是夜小天的头号脑残粉丝,夜小天有所问必有所答,原来是姜雅同意让小婵到书院的藏书楼借书为条件,让小婵代为教学,顺便把自己这一门的经典书籍代为讲解。

为了小婵的爱好,也算是有个台阶下,不让姜雅为难,夜小天就当不知道,认可了这种教学方式。你别说,美女教学效果就是比老头子好多了,起码不困了。当然了,困了也没事,小婵出去,公子要和小姐休息片刻。

这一个月夜小天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认识了上千个古体字,就算是他师父在世,绝对也会竖起大拇指,有他当年的风范,是个能读书能提剑的好男儿。

作为鱼游子的好徒弟,夜小天绝对不会揭发检举他的师父连一个二把刀都算不上的伪读书人。

暗地里,也许只有妖姬知道,真正的收获则是夜小天心湖之中的龙宫祭祀着的一本书,那是他辛辛苦苦剽窃所得,就连里面那条金龙的龙鳞上全是铭文。

随着时间的推移,书院的气氛也开始有些活跃起来了,不为别的,一年一度的赏诗大会就要召开了。

好多学子摩拳擦掌,就要在此时一展雄风,到时候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士别三日该刮目相看。

每年的赏诗大会都会在招新之后召开,原本的初衷就是让这些学子在严肃的读书之余感受文学的魅力。

说是赏诗大会,其实不仅仅是诗词之道,还有琴棋书画,各种和文雅才学沾边的东西都会在这里得到舞台。

相比每年的大考和时间不定的小考,赏诗大会就亲民随意的多,届时还会邀请书院的优秀学长,本地有名望的文士,还有其他书院的学子文人参加,是读书人的盛会,也是平民百姓的节日。

当然了,这样的盛会,也会邀请很多家世清白文运亨通的家眷上山,因此成就很多千里姻缘,也是读书人的浪漫。

赏诗大会当天,整个山崖书院敞开大门,欢迎所有人来参观书院,就算是目不识丁的农家户,也能登上书院的台阶。

赏诗大会的主会场设在书院最后面的大空地上,这里就需要邀约才能进入。这一大块空地,有学子们学习骑马的场地,有踏青的文风,也有登高的巍峨。

这里是很多学子很喜欢的一个地方,若是学业不重的时候,三五好友相邀一起,最是惬意不过。

说起来,举办这么大的盛会,若是让其他人来准备,花大量的银子物品不说,光是人力就够得受的。但是对于成竹在胸的书院夫子来说,指点江山、口若悬河简直就是易如反掌,比拼的就是想象的空间了。

再不然,早有成熟的案例,照本宣科就是了,无外乎就是无中生有的事情,对于读书人来说,一口浩然气,能当天下事,这还叫事嘛。

对此,夜小天还被姜雅偷偷的带过去近距离欣赏了一番,随着文章的宣读,浩然气引领者天地灵气竟然能够无中生有,这绝对是更牛逼的装逼技能,夜小天对此惊掉下巴。这让姜雅心里生出一股豪气,看来这小师弟已经慢慢有改观,徐徐图之,有大可为。

书院的赏诗大会正式开始,夜小天带着妖姬抱着狗去凑热闹,小婵放假一天不用跟随作陪,随她高兴去哪。

这些天,其实也把夜小天憋坏了,天天读书认字,很费精神的,对于一个无心读书的人来说,无异于煎熬。

书院不设门房,也没有唱名这一说,大家随来随走,很是改正了夜小天对于读书人刻板规矩的印象,这很对他的胃口。

有信心有准备的学子们,早就找好地段,把自己一年以来的佳作展现开来,等待大家的赏析。

若是有投趣者,两人一番相交互为知己也是美谈;相反的,有人恃才傲物,对他人的成果不屑一顾,借以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也大有人在,若是才学差一点,人在江边走,哪有不湿鞋,被人当做踏脚石也属正常。

夜小天带着妖姬,怀里装着狗子露出一个狗头四处张望,他手里拿着神仙绕,腰间一边别着破天、一边系着酒葫芦,一副黑社会大哥的打扮,人见绕道,狗见摇头。

夜小天一路东游西逛倒也悠闲,就是在其他人看来,夜小天的形象实在太有辱斯文,再看到妖姬的样子,更是愤怒一根娇花插在牛粪上,简直是人神共愤。

对于他和妖姬画风不对这件事,夜小天早就习以为常了,甚至有些得意忘形,你就看他鼻孔藐视人的脸嘴,就差脑门上写上一行字,“老子媳妇是美女,你们狗日的羡慕不来”。

夜小天的样子比刘姥姥进大观园还不如,东看西看的,一点都不矜持。周围的人也没拿他当自己人,没人和他对话,他也乐得清闲。

倒是妖姬生的妩媚,身段又风流,打扮新颖不媚俗,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不过好歹都是读书人,没有作出有辱斯文的事情来,只是一抹倩影在心中住下再也放不开。

读书人之间的雅趣,大家心照不宣,眼神中交流片刻,最后所有人都得出一致结论,那像山一样的汉子应该是那明珠的护卫,就是太不知好歹,做事不认真,还喝酒,简直是暴殄天物,至于是不是意淫换成自己,那就不得而知了。

夜小天嘴上叼着神仙绕,神秘一笑,揽住妖姬的纤腰,后者温顺的靠了上去,惊起一众人含恨的目光,夜小天十分的得意。

走来走去,人山人海谈不上,倒是热闹得很,就是没有夜小天能欣赏的东西,包括人,女人。

阳春白雪的东西,真的分人,不是因为这东西高雅就能让人肃然起敬,不是一个圈子的,就别硬着头皮上。

夜小天在前世,什么花花世界没见过,这种小场面,几下子就失去兴趣了,一问妖姬,同感,果然是自己人。

一番决定,二人干脆下山玩去。

说实话,这些诗词,不管他夜小天认不认得全,读不读的懂,哪有我中华五千年文化瑰宝的历史厚重感和大浪淘沙的经典永流传。更不用说书画了,夜小天自认为自己和高雅无缘,别人看不懂他,他不想理解别人。

来到山脚,夜小天才算是大开眼界了,这才是生活嘛。变戏法的,唱戏的,说相声的,吆喝做小买卖的,简直是人间五味,多了人气就是香。

夜小天随意找到一个小摊贩,一问才知道,这山崖书院的盛会,小老百姓都知道,官府也不禁绝,只是派兵把守,以防奸人作乱。

小老百姓些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不愿意脏了读书人的圣地,死活是不去的,除非了家里有读书的儿郎,这才让家里的长辈带着去熏陶一下。

泥巴都没掉的人,万万是不会腌臜了书院的地皮,不是不敢,是不愿、亦不能,读书人都是好人哩,帮了老百姓太多了,做人不能做白眼狼,他们做的都是大事,书院就是他们心中的圣地,是绝对不敢亵渎的地方。

与三清天下不同,儒家与人间的结合更加紧密,读书人为挽天倾,不惧以死明志。

平日里,也是这些最讲规矩的读书人帮衬着百姓们安居乐业,多了不说,老天爷不赏饭吃的时候,这些读书人可是会对老天爷喊的,只要心诚,就能祈雨,或是开天,百试百灵。这种大老爷在的地方,谁敢亵渎,谁敢!

对读书人的高度认可,从内心里敬佩儒家弟子,这是百姓们的同感,夜小天突然对这儒家天下的读书人有了新一层的认识。

就在夜小天混迹在山脚下普通人身边的时候,赏诗大会正式开始。

书院的每个学舍的学子都推出一个或是两个代表,在公众的站台上早已展出的自己今年最新感悟,大家点评一番后,算是入了围。

今年的佳作都被一首《丑奴儿》压下。这首《丑奴儿》没有参展,但是就算是书院以外的学子和名士,都不得不承认,书院山长的这首词不仅情深意切,真正做到了返璞归真。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悠然亭那金光流转的字体还在,这是先贤们都认可的诗文,玉珠在前,没有人造次。

历来山崖书院治学还算严谨,就是在诗词之道上,匠气尤为突出,也没有些出世之作,直到这首《丑奴儿》问世,算是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面对众人的恭维,书院的不常露面山长微笑不语,矜持中带点优雅,众学子与有荣焉。

这首书院山长所作的新词,大家心里有数,文辞俱佳,确实是难得的佳作,高高捧起,只会让书院光辉普照,但是并不影响自己发光发热,下一步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