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夜里回沈宅,小元已经睡下。

白二爷坐在灯下正缝衣服。

沈怀景倒是没想到白二爷还有这本事,一时好奇,就在旁边看了一会。

“二爷,你这手艺真好。”

看白二爷这针脚,像是做女红的老手了。

“我这手艺比不得外面的老师傅,也就是王爷不嫌弃。二月便是王爷的生辰,每年,我都会给他做一件里衣,希望他穿着我做的衣服,都能平平安安。”

白二爷对金寨主的感情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流露。

与一个人相濡以沫,原来就是这个样子,哪怕对方是个男人。

“二爷对金寨主真好。”

“王爷待我才好。我这样一个身子不全的人,王爷也没嫌弃,还处处怜惜,我上辈子大概是救过国家,才能遇得到王爷这样的人......”

说起金寨主,白二爷又想念那个人了。

他停下了手中的活,取下鼻染上的眼镜。

“到了我这年纪,眼睛也开始不好了。早些年做这个,哪里需要戴眼镜。那时候,王爷夜里读书,我就在旁边做着针线活,陪着他。这一晃,就好多年了......”

这一刻,沈怀景觉得白二爷特别有母性。

不是骂白二爷的意思,就是单纯的觉得白二爷像一个温柔的母亲。

也难怪,小元那么喜欢白二爷。

“不早了,你也赶紧去洗洗休息吧。要是肚子饿了,让人做点宵夜,可别饿着。”

白二爷目光温柔,看向沈怀景时,有那么一瞬间,沈怀景觉像是母亲在看自己孩子。

母亲死得早,那时候他的年纪也不大,但还记得母亲的样子。

想到母亲,便有些伤感。

家里的人没剩下几个了,他们都去陪母亲了,也就留他在这世间受苦。

“怎么了?”白二爷见他神色不对。

“没事。就是看到二爷这般,想起了我母亲。她在的时候,也常给父亲缝衣服。她脾气很好,是个特别温和的人,跟我父亲......”

沈老板可不是个好脾气的。

但是,在沈怀景的印象里,父亲对他们很严厉,但对母亲却很温柔。

小的时候不太懂,如今倒也懂,那便是一个男人对待自己心爱之人的方式。

“二爷,我去洗漱了,你也早点睡,别累着。”

沈怀景没有说下去,离去时,白二爷看着他的背景,轻轻叹了口气,“都是没娘的孩子。”

白凤轩回得晚,沈怀景早进入梦乡了,被个冷得像冰块的身体抱住,他下意识地想挣开,却听得耳边人低语,“媳妇,让我抱抱,暖一暖!”

“大半夜的,上哪里鬼混了,弄得一身凉......”

话出口时,沈怀景才觉得自己像是个埋怨男人回家太晚的小媳妇。

他想咬了自己的舌头。

白凤轩却亲了亲他的后脖子,把他抱得紧了些,玩笑道:“跟野男人钻小树林了......”

沈怀景不接话。

白凤轩便轻咬了他的耳朵,“媳妇,你男人大半夜跟野男人钻小树林了,你都不生气?”

沈怀景还是不理。

这个狗男人,指不定给他挖什么坑呢。

他不开口,不回应,也就不会掉坑里。

“媳妇!”

白凤轩摇了摇怀里的人,本来挺暖和的被窝,被这冰条子一弄,就不怎么暖和了,他还在里边折腾,总有冷风钻进被窝里。

沈怀景拽了一下被子,“别动,冷!”

白凤轩倒也听话,把人抱着,也不闹了,只是下巴就那样埋在他的颈窝里。

温热的气息不断钻进沈怀景的脖子里,弄得有些痒痒。

他缩了缩脖子,想把那种感觉赶走,但搞事的人不停手,那种感觉只会越发撩拨。

“李叔回乡有些日子了,一直没回来,我想让人回去看看,怕出了什么事。”好半天,沈怀景开了口。

“嗯。明天你跟齐修说,让他安排。”

“白凤轩。”

“嗯?”

“我想请楚洋吃个饭。”

沈怀景的话音刚落,他就感觉到白凤轩抱着他的手收紧了一下。

于是,他又说道:“只是吃个饭。我受了伤,他特地来看我,还带了那么多补品,应该请他吃饭的。”

白凤轩不喜欢周楚洋,沈怀景知道。

当然,他也可以完全不告诉白凤轩,自己请周楚洋吃饭就是。

齐修跟着他,齐修也肯定会把他见周楚洋的事告诉白凤轩。

但是,他觉得,他如果提前跟白凤轩说,会比白凤轩从齐修那里知道要好得多。

“他是你发小,请他吃饭也应该。不过,你得守男道!”

过了这么些天,还记着拉手那事呢。

沈怀景心想,你干脆泡醋缸里算了。

但既然白凤轩答应了,他也没再多说,怕横生枝节。

他想见周楚洋,但不只是为了感谢周楚洋那日来探望他。

夜色已深,白凤轩沉睡的鼾声倒是先响了起来。

白凤轩平常不打呼,但如果身子累了,偶尔也会。好在声音不大,沈怀景还能受得了。

只是,沈怀景被吵醒之后就睡不着了。

因为睡不着,他就想起来做点事。只是白凤轩抱得紧,扒了好几次手,才把手给扒开。

台灯之下,沈怀景在纸上画着汉阳造的修改图纸。

其实,之前他已经画过好多张了,只是每一张好像都达不到他想要的效果。

画着画着,他索性画了支新的枪型出来,与汉阳造在外型上有些相似,但在功能上却大大加以了改进。并且根据他多年对各类枪支性能的了解,做了一定程度的创新。

当然,这只是他的想法,现实的工艺能不能达到,那是另一回事。

他之前在法兰西做的工作也是这个。

他曾设计过一款手枪,很是小巧,主要给上层社会女士防身用的,可以放在手包里,便于携带。

但因为装弹量小,还有射程比较近,实用的功能大大降低,这款手枪并没有量产。

他一直想设计出一款各方面性能都不错的枪支,而且在法兰西的时候,他也一直在做这件事,只是实验过程中,总有些始料未及的问题,并且得不到解决。

今晚,他又想起了之前自己设计过的那些枪支,并且把那些都融入了眼前这张图纸里。

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款枪比较满意,哪怕还是凌晨,沈怀景也有些抑制不住欣喜,摇醒了还在睡梦中的白凤轩。

“白凤轩,咱们做枪吧!”他就像是心血来潮的孩子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