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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月听的有些迷糊,不过也没有问,只以为是在单纯说小家伙的事。

车子静静的驶过,虽然这个车不贵,但是隔音还不错,能够感受的出来,国产车还是比较舍得堆料的。

车子驶进社区,速度缓缓降下,最终,在一条小巷子面前停下。

几人下车,刘宋提着东西,一同上了楼,进入房间,放下东西,刘宋看着李观雪,笑道,“我过去啦!”

李观雪点了点头,把小家伙交给姐姐,“我送送你。”

李秋月接过小家伙,直接就往里屋走去,她可不想再当电灯泡了。

屋外,刘宋刚刚按下电梯,转身就看到李观雪朝他扑来。

连忙张开双手,低头看着怀里紧紧搂着自己的人儿,刘宋笑着抚了抚她的背。

李观雪抬头看他,口中说着,“有你真好。”

“叮咚!”

电梯门开了,好巧不巧,上次碰见的那个男的刚好从下面上来,就碰见这一幕。

两人听到动静,李观雪这次没有像上次那样害羞的埋头躲避,而是趴在刘宋怀里朝他大大方方的打了个招呼。

那人有些愣愣的,但还是勉强的回应了一下。

等他走后,两人都没有将他放在心上,刘宋笑道,“我要走了。”

李观雪点了点头,从男人怀里起来,刚要往后退,突然又被刘宋一把搂住,接着红唇就被含住吮吸了起来。

片刻后,两人分开。

“我走啦!”

“嗯嗯。”李观雪目送他进电梯离去。

转身进屋,李秋月刚好从卧室里出来,看到妹妹进屋,“他走了?”

李观雪点了点头,“嗯嗯,走了。”

李秋月朝妹妹促狭的笑了笑,“我没打扰到你们吧?”

“说什么呢姐!”

“哈哈,还害羞了。”

……

刘宋回到家里,收拾一下,又练了一套八段锦,躁动的心情得到稍稍的平复,今天虽然奔波了一天,身体难免有些劳累,但是他的心里却很难平静。

毕竟,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刚刚尝到肉味,难免在心里念念不忘,何况李观雪也不是一般的女子。

刘宋之前虽然没有过,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对方身上那种成熟风韵,再加上偶尔自然流露出来的小女人姿态,简直勾魂夺魄,刘宋想起加在购物车里,准备买给李观雪的衣物,心下越发躁动。

止住心神,摇头苦笑了一下,他突然发觉最近自己似乎有些不正常,心神不够安定,情绪不稳定,想法老是容易跑偏,这样下去不行。

将目光投向铺在桌子上的笔墨纸砚,看来,任重道远啊!

洗过澡,拆开网购的檀香,点上一根,轻烟袅袅,放一首舒缓的音乐,铺开宣纸,倒上墨水,提笔,写《道德经》。

躁动的心情渐渐的归于平静,脑子里不知不觉的就被写出来的文章所影响,写到最后,竟然觉得《道德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仿佛自己跨越了几千年。

在一棵青松下,一块大石头上,见到了那位圣人,他张口,缓缓吐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

最后,不知道多久过去,刘宋一个恍惚,双眼渐渐恢复神采,他有些茫然的晃了晃脑袋,动了动手腕,竟只觉得一阵酸涩。

再看一旁的纸张,又已是密密麻麻的写了十几页。

放下笔墨,刘宋靠在椅子上,眉头紧锁,他现在可以肯定了,自己确实有些不正常了。

写字写的入神,或许偶尔会有,但是若是经常这样,不说别人,在他身上,这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此外连荒废了的笛子他也捡起来了,现在是不但写字入神,连笛子都吹的入神。

有一次刘宋晚上在屋里吹,一吹就忘了时间,最后还是房东打电话给他才清醒过来,说有人投诉他半夜扰民。

想起这些,又结合这些日子以来的心性变化,才恍然发觉,自己的心灵已经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受到了影响。

仔细思索,却又没有任何头绪,突然,刘宋想起了短信,想想,好像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掏出手机,点开短信,翻了翻,却突然发现,那条短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了。

看着手机愣愣出神,“你,究竟是什么存在?”

翌日,太阳还未升起,刘宋就已经起床了,晨跑,练八段锦,最后又去到之前的那个角落,那个老人依旧还在。

刘宋拿出准备好的小号毛笔,用水瓶子沾了点水,就在老人的旁边也找了个地方开始练了起来。

那老人似是有点意外,抬头看了他一眼,刘宋朝他笑了笑,老人也笑着回应了一下,两人都没有互相打扰。

刘宋不顾周围人的目光,蹲在地上就准备写字,然而,事实永远都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地上写字,看着简单,而刘宋一上手,就感觉到了难度,他本来就不精,端坐着都写的不怎么样,更别说现在这样蹲在地上来写了。

不过他倒也没有放弃,有困难,就克服一下嘛!

凝神静气,排开外界的纷扰,虽然不好写,但最后竟然还真的就让他进入了状态。

旁边有人凑热闹,驻足观看,有人拿刘宋写的和老人写的做对比,“这人,不得不说勇气可嘉。”

“也是,去哪里写不好,偏偏要在在这个老人家旁边,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嘛!”

“就是就是。”

这些话语,刘宋都听不到,也没有在意,他写出了感觉来,现在沉浸在了其中,连时间都感受不到,更别说听到别人的非议了。

不远处的老人写完了,他提着东西就要离去,偏头就看到蹲在地上写字的刘宋,愣了一下,仔细看了几眼,随即笑了笑,离去了。

等刘宋回过神来,水瓶子里的水已经写光了,就连手上的毛笔也都给写炸了。

甩了甩发酸的手臂,正要站起身来,却感觉到双腿一阵发麻,好悬没站起来,等完全站起来后又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苦笑了一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得想个法子。

他并不打算就放弃在这里写,因为他发现,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他竟然反而更容易专注,也更容易沉浸进去,只是,这样每天都蹲在这地上写,那也不行,时间长了还有可能损害身体。

晃了晃脑袋,明天再说吧,好在他年轻,再加上这些日子的锻炼也开始体现出效果,所以稍微缓了缓之后,不适感也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