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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零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 (1)

第一四零章公孙弘的奇妙之旅

听主父偃这样说,云琅的瞳孔都微微的收缩了一下。

正在思量如何应对的时候,公孙弘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笑眯眯的朝云琅拱手道:“两天走了一百五十里路,不堪颠簸,主人家速速摆上吃食,荣老夫大快朵颐之后,将你云氏从头到尾看上一看。”

两个人都在做主,公孙弘的话可信度要比主父偃的话可信度高多了,因为,公孙弘的官职要比主父偃的官职小很多。

可是,相比主父偃,公孙弘却是大汉朝真正的官员,至于主父偃,不过是皇帝的客卿。

虽然散骑常侍这个官职要比少府这个实职更加清贵,在话语权上却远远不及。

云琅决定听公孙弘的,据他所知,主父偃的下场不太好,而公孙弘的下场虽然也不是很好,倒霉的时间却比主父偃晚的多,而且,据说主父偃就是被公孙弘给杀掉的。

这件事情司马迁写的很清楚,云琅决定相信那个家伙。

“既然如此,少府请进府门一叙,云氏虽然粗茶淡饭惯了,总会让少府吃饱,不至于饿肚子。”

公孙弘是一个妙人,每当别人给他颜面的时候,他都会尽量的不给别人添麻烦,这就是他能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

“陛下要仆来云氏看看,而且只让老夫带着一双眼睛,不准带嘴,老夫擅自改动了一下,嘴巴也带来了,只是嘴巴最重要的功用不是说话,而是吃饭。

至于散骑常侍乃是自愿随老夫来云氏瞧瞧,云司马不必多加理睬,只需让揭者陪伴去云氏四处走走也就是了。”

公孙弘说话的时候,主父偃一张胖脸迅速的变成了紫茄子,他万万没有想到,公孙弘到了云氏,连最起码的同僚礼仪都不顾了,明目张胆的揭穿他的谎话。

云琅似笑非笑的瞅着主父偃道:“云氏并无揭者,好在长门宫的大长秋很愿意与散骑常侍攀谈,在下已经请了大长秋过来。

散骑常侍放心,云氏对大长秋没有秘密,他定能带着您将云氏看一个通透。”

主父偃怒目而视,云琅依旧笑吟吟的,礼数周全。

公孙弘在一边大笑道:“哈哈,当年阿娇贵人被黜落长门宫,散骑常侍可没少出力啊……哈哈哈。

长门宫一介荒僻宫苑,却有一位大长秋真是罕见啊,原以为我大汉十二卿相不全,没想到最后一位在长门宫……啧啧。

云司马能请动如此人物来款待散骑常侍,真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云琅笑道:“礼不可废啊。”

“是极,是极,老夫这样的官位,有云司马相陪就心满意足了。”

公孙弘心中极为畅快,话说完就牵着云琅的手要茶水喝,要食物吃。

“竖子无礼!”主父偃勃然大怒。

早就来到云氏的大长秋将双手插在袖子里,抖动着八字眉阴测测道:“怎么?老夫没有陪你的资格吗?

来,来,来,散骑常侍既然要看云氏,不如看我长门宫,云氏有的我长门宫一样不缺,云氏没有的,我长门宫反倒有很多,不可不看。”

站在屋子里正给公孙弘倒茶水的云琅瞅着主父偃被一大群长门宫宦官簇拥着去了长门宫,有些担忧的道:“云氏无妨,有阿娇贵人的羽翼庇护不会倒霉。

倒是少府如此明目张胆的……”

公孙弘笑道:“无妨,无妨,时辰尚早,能否带老夫先去看看云氏铸钱作坊?”

跟这样的老狐狸套话自然会失败,公孙弘匆匆的喝了三杯热茶就披上大氅准备去看云氏铸钱作坊。

走在温泉水道上,暖烘烘的地气升腾而起,公孙弘越走越热,挥手唤来一个仆婢拿走了大氅,他自己却蹲在碧绿的菜畦边上,神情的瞅着绿油油的菠菜。

“元朔二年的时候,陛下赏赐了云氏一口袋种子,种子的数量很多,却杂乱无章,很多种子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其中的功用,好在,经过两年的辨别,有些种子的性能已经确定。

比如这种绿叶菜,极为耐寒,只要地气足够热,就能在大雪中存活,叶柄吃起来极为鲜美,算是一门不错的蔬菜。”

公孙弘听了云琅的解说点点头道:“春夏之时吃绿菜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寒冬腊月能吃到绿菜,才是别出心裁啊。”

云琅苦笑道:“虽然奇妙,却对百姓没有多少好处,除非他们也能找到足够多的热泉,否则,冬日里吃青菜终究是大梦一场而已。

云氏出产的这些青菜,一部分自家食用,大部分都被长门宫买走,专门供应皇宫了。”

公孙弘皱眉道:“此风不可长,陛下膳食也要依照四时而动,如果坏了章程,陛下就会在冬日里吃青果,夏日里食用寒冰,最终会加重百姓负担。”

云琅摇头道:“天下万物终究是为人作伐的,只要我们善用地利,陛下这点小小的要求并不碍事。

反而会为天下农人多出一条生路。”

公孙弘站起身不解的道:“此言何解?”

云琅笑道:‘只要陛下,乃至勋贵们愿意出钱购买冬日里的绿菜,夏日里的寒冰,百姓们自然就会寻找适合冬日种菜,夏日储藏冰雪的法子,天下又多了两门生计,有何不好?”

公孙弘想了想,指着云琅道:“你的想法总是出人预料之外,且听起来似乎在道理上也说得通,但愿你的想法是对的。”

云琅笑道:“让百姓吃饱肚子,多一门活命的本事,总不可能是错的。”

公孙弘一言不发。

路过一片胡萝卜地,云琅俯身拔出两根橙黄色的胡萝卜,放在清水缸里洗干净,递给公孙弘一根道。

“此物第一次种植出来的时候呈紫色,在这里种植了八次之后就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听说胡人将此物的种子当做香料来使用,在下大着胆子食用了几次之后,发现此物的根茎甜美,乃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就大面积种植,效果不错。”

公孙弘咬了一口胡萝卜连连点头道:“味道确实不俗。”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最是喜欢此物,一日不可或缺,小女也喜欢此物,所以家中就多种植了一些。”

公孙弘又咬了一口胡萝卜嚼碎了吞下去之后道:“没有后患?”

云琅大笑道:“最早为牛羊食,而后少量食用,最后吃过的人都说,有此佳果,虽死无憾啊。”

公孙弘听了也爆发出一阵大笑。

云氏的一条廊道就是一座很大的菜圃,能在寒冬看到这样的景致,确实让人心醉。

走过一片菜瓜地的时候,见三五个小婢手里拿着毛笔,不断地在淡黄色的花朵上来回触碰,公孙弘停下脚步,指着那些小婢道:“此为何意?”

云琅笑道:“雌雄相交而已,春夏有蝴蝶,蜜蜂能帮助雌雄花朵传粉,冬日里不见昆虫,自然只有动用人手了。”

公孙弘取过小婢手中的毛笔,在雄花的花蕊上拨动两下,而后将沾满花粉的毛笔放进带果的雌花中抖动两下,淫猥的笑道:“可是如此?”

云琅大笑道:“少府莫要以为荒唐,云氏就是依靠此法培育出来了一种新的蔬菜,一颗足足有八斤重,只要夏末播种,秋日就能收获,冬日储存,就能让天下人一个冬日都有吃不完的青菜。”

公孙弘吃了一惊道:“此言当真?”

云琅指指廊道的尽头道:“眼见为实才好!”

公孙弘摇头道:“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老夫不以为你云氏有如此偷天换日只能,自然要好好地观瞧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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