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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恐怖灵异 > 超级贩鬼系统 > 第410章 半个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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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听完他的话后,陷入了思考的状态。

确实,他当年就是因为得罪了某个城的城主,最后被对方派人追杀,不得已之下才进入这里避难。

像他这种情况的人在这里不在少数,不过可能真的是印证了那句话: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能影响每个人都行为举止,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本来那些鬼是被逼进来的,本性可能说不上特别好,但是也说不上特别的差。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环境的原因,让他们的性子也慢慢的变了,变得越来越暴力。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群人都绝对不会甘愿永远呆在这里,如果有人能阻止的话,必定会有一大部分人响应。

城主的考虑更加长远,他担心自己一旦组织起来的话,外界的探子把这里的事报告上去,那迎接他们的将会是各族的大军。

“唔~陈老,你先下去吧。我好好考虑考虑。”

等对方离开之后,城主一人站在窗边,看着下面的鬼群,陷入了某个思绪中。

……

广场上,这里的人群虽然还算拥挤,但是至少不会像刚才那样被人推着走。

这场烟花大会,对于众鬼来说是个稀罕物。但是对于他来说实在提不起任何的兴起,就在他准备回去继续睡觉的时候,由于这鬼实在太多太密集了,加上他又是第一次来这里,他很幸运的迷路了!

“这是哪里啊?”

百笙无语的看着面前的街道,反正找不到路也睡不着,就在这里逛逛。

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百笙在这里闲逛了起来。

“各位,快来瞧一瞧看一看,这里有各个朝代的骨董。”

“鬼疗草药,卖鬼疗草药啦!只需要一个金元宝,鬼疗草药带回家。”

“……”

“春图、卖各国、各朝的春图啦!”

无乱前面的摊贩喊的多起劲,当最后一个摊贩喊出来的瞬间,几乎所有鬼都跑到那里去了。不过一会,卖春图的摊贩面前的货物被抢购一空,他乐呵呵的捧着怀中的金元宝离开了这里。

“我去~”

百笙都有些懵了,这尼玛卖个春图也太赚钱了吧。

想想这里的鬼根本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微笑的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正当他走到卖骨董的那人面前,对方忽然叫住了他:这位客人,来看看我这里的骨董,无论你想要哪个朝代都能在这里找到。

骨董,其实就是古董的旧称。

最早的记载于北宋韩驹《陵阳集》中;民国《古玩指南》云:骨者,存过去之精华,如肉腐而骨存也;董者,明晓也。骨董云者,即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也。

本来百笙对这玩意是没有兴趣的,鬼使神差的竟然停下了脚步看了起来。

青铜鼎、青铜剑、珐琅、唐三彩、宋窑陶瓷、古代欧洲的兵器等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这些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难得的稀世珍宝,但是对于百笙来说这些玩意根本就看不上眼。随意瞄了几眼,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了一个让他熟悉异常的东西--小鼎!

只是这个小鼎只有一半。

哪怕只有一半的小鼎,百笙也要把它拿到手中,这是最后一个小鼎了!

百笙不差钱,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先拿起别的东西装模作样看了几眼,然后买的时候再要那个小鼎。

他非常干脆的伸手准备去拿那半个小鼎的瞬间,竟然有一只手的速度比他还要快。

“哼!想抢我的东西?”

即便他现在不能使用灵力,不能使用紫妍的黑雾,但别忘了那个《炼体术》,这个《炼体书》除了带给他强健的体魄、柔软无骨的身体韧性之外,还带给他无比伦比的反应速度。

就在那只手马上要触碰到那半个小鼎的瞬间,百笙先对方一步拿到了那半个小鼎。

“老板,这鼎怎么卖?”

“喂!你竟然敢抢本姑娘看中的东西。”

这时,从他身后传来一道女性的声音,这声音里面充满着怒火。

百笙连头都懒得回,继续问道:老板,这鼎怎么卖!

对方见到他竟然连理都不理自己,顿时火冒三丈,她一把推开旁边的围观群众,一脚踏在摊主的摊位上。奇怪的是,那名摊主看到她的举动,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这时百笙终于看清想要和自己抢小鼎的人,那是一只死亡年纪大概只有十八九岁的芳龄女子,女子面容姣好,脸上并无太多的粉黛,却无损她的美貌。她身着唐朝皇室才能穿的服装,更显出她那出尘的气质。

说实在的,一只鬼竟然有出尘的气质,这让百笙心里别提有多么别扭。

“抢?这是人家老板的东西,你凭什么说是抢?”

“这…哼!我不管!反正你必须得把这小鼎给我。”

“哦?我不给你还能怎么着。”百笙伸手直接把她推开,对着摊主道:老板,这小鼎多少钱?

“喂!我说…”

女子的话还没说完,百笙直接从怀中扔出一堆金元宝在地上,粗略估计大约有近一百个金元宝!摊主看到地上的金元宝时,眼睛顿时爆发出贪婪的光芒。摊主立刻弯下腰,正准备把所有的金元宝都收起来的时候,那位女子冷哼了一声:你敢?

这次,摊主也不就着她了:鹤姐,我知道你是城主的干女儿,但是我们这是正规的摊子,如果你想要那个小鼎的话,就请你拿出更多地钱来,那我一定卖给你。

一百个金元宝,那可是城主府一年的总收入!

这位叫鹤姐的女子,虽然是城主府的干女儿,但是她也不可能拿的出那么多钱来。

“你!”她怒气冲冲的看了摊主一眼,又看了看百笙一眼,直接挥袖离去。

她虽然走了,但她的那些跟班并没有走。

“小子,你们摊上事了!”

“小子,我劝你还是乖乖地把小鼎交出来,否则的话会出现什么事情那就不得而知。”

“没错!小子,我劝你还是识趣一点。”

“……”

不管对方说什么,统统被百笙给无视,不过也因为他们的威胁,百笙觉得自己需要找个好一点的武器。

于是乎,他撇了一眼在自己身后喋喋不休的“苍蝇”:滚!

这一声“滚”,声音虽然不大,却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不仅把那群人都吓住了,就连其他摊主都懵住了。

“你…”

其中一人还要说话,百笙转过头直接怼了对方一句。

“你们这群苍蝇,你们的粑粑都走远了还不跟着过去?”

已经走出数百米外的鹤姐,脚下一个打滑,差点没有当街摔个狗啃泥巴。

她转过头,用手指了指百笙,最后想起自己父亲定的规矩后,冷哼了一声,憋着一肚子的气回到城主府。

她的那些小跟班也是一脸的怒火,有几个差点没忍住就想出手,被他周围比较理智的同伴给制止了:“算了,算了。我们不能违背城主的规矩,况且…”

他在那位想要动手的同伴耳边轻言了几句。

“好!”

那人临走前用看死人一样的眼神看着百笙。

那位收了百笙大量金元宝的摊主,看到他们全都离开之后,好心提了句:这位客人,我劝你最近还是小心点的好。

“哦?”百笙挑了挑眉毛:城里不是允许动武么?

“确实是这样没错,但是怎么说呢…”摊主想了想,凑到百笙耳边:有句老话是这么说来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暗箭?呵呵,就凭他们。”百笙不屑的笑了一声。

“哎呀,我说客人啊!你可能不清楚,刚才那位女孩叫毛鹤,是这个城主收养的义女。毛鹤后面的那些小跟班,刚才想对你动手的那个人是负责财政的儿子--钱沉;刚才劝他的是城卫队长的儿子--孙湘;还有刚才那个一直默不作声的是城主府大统领的儿子--石头。”

嗤嗤~百笙没想到这三个苍蝇的来头那么大,他们三个的家庭可以说是掌握了这个城市的命脉。

不过,对于他来说,对方的身份再牛掰又如何。

“没事,对了!老板,我想请问下,这附近哪里有卖武器的地方么?”

“武器?出门左转就是铁匠铺啊。”

“不,我说的不是那种寻常的兵器,而是那种神兵利器。”

“这个…”

摊主摸了摸自己怀中的金元宝:如果客官愿意出钱的话,我倒是认识一只鬼,我想他做出来的铁匠应该符合你的要求。

“钱?呵呵~我最不却的就是钱了,只要你能带我买到我喜欢的武器,跑腿费少不了你!”

说罢,百笙再次摸出一个金元宝扔给对方。

摊主看到他出手那么大方,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非常亲切,就有种…就有种像是见到自己亲爷爷一样。

“哎呀!客人你这就见外了,我这人啊!就喜欢的就是助人为乐了,只要能帮到人,那就是老汉我的荣幸。”

这摊主天花乱坠的说了一大堆之后,直接把百笙都说烦了。

“行了行了,别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快点带我过去吧。”

“好咧~”